馆长致词 读者咨询 新闻活动
流行音乐 联系我们
 
   
读者指南
  位置:首页 > 各项制度 校内接链 


  



  各 项 制 度

一、电子阅览室制度:

1、首次进入的读者应进行登记,由电脑自动记录办理时间和阅览内容等项;
2、凭本馆办理图书馆借阅证登记的会员登录电脑,下机时,由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,再自行离开;
3、读者上网检索文献数据库,阅览各种多媒体光盘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,不得随意操作;
4、上机时出现的故障和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,不得擅自处理;
5、一律不得自带光盘和软件进入本室,拷贝和打印资料均由本室按收费标准执行;
6、读者一律不得携包入内;
7、自觉爱护本室设备,保持室内安静,室内禁止抽烟,不得乱扔纸屑,维护室内卫生;
8、管理人员应对计算机进行杀毒。

二、开架借阅厅管理办法

1、借阅厅的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(期刊只限室内阅览,概不外借)。
2、读者必须出示本人借阅证方可进入借阅厅。
3、衣冠不整者,谢绝入内。
4、借阅程序:
a、入库:读者可以任意进入每一个书库;
b、找书:读者可以任意查阅图书,查看一本书刊后请将查阅后请放回原处;
c、阅览:(每人每次仅限一册)提出需要阅览的书刊--就座阅览---阅毕将书刊放回原处;
d、借书:将图书、借书证一起交给工作人员---办理手续;
e、出馆:读者检查图书是否完好---进入机器安全检测---读者按顺序通过安全检测仪;
f、还书:排队---把书交给工作人员---检查图书是否完好并办理手续---读者离开还书处。
5、读者要自己保护图书,对故意撕毁图书者,处于五倍罚款,并通报有关部门,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。
6、未尽事宜适用本馆其它规章制度。

三、视听室管理制度:

1、入室进行读者登记,填好入室时间及阅览内容等项;
2、凭借阅证换取上机证,下机时,由工作人员验机合格后,返还证件;
3、读者使用电视机和VCD机进行音像浏览时,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,不得随意操作;
4、上机时出现故障和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,不得擅自处理;
5、读者不得携包、自带光盘进入本室;
6、读者一律不得携包入内;
7、保持室内安静,室内禁止抽烟,不得乱扔纸屑, 维护室内卫生;
8、读者应爱惜本室光盘资料及室内所有设施,损坏照价赔偿,并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纪律处分。

四、书刊损毁、遗失及窃书的处理方法 :

1、读者损毁书刊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,如批注、圈点、卷折等,按原书价10%-30%赔偿现金;湿水、撕页等,按50%-100%赔偿;
2、读者要保护图书封面(封套)及书中的条形码和磁条等,损坏或丢失其中任何一个,均处以5元罚款;
3、遗失书刊后,若购得原版新书,送交流通阅览部处理,不收任何费用;如确实无法购到,按原价的3倍赔偿现金。多卷书和连续出版物按全卷或全年价计算,原套书仍归图书馆所有;
4、遗失或损坏书刊后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,否则超期将给予处罚并罚超期款;
5、遗失赔偿后,如在15日内找到原书,可以还书并凭赔款收据退回赔款,但需交超期罚款;
6、偷窃书刊者,处以10倍罚款;
7、故意谎报遗失、故意留用而谎报已还书者,一经证实,立即追回书刊并处以5-10倍罚款;
8、长期留用书刊、经多次催还仍不还书以及拒交罚金者,暂时取消其借阅权,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或予以纪律处分。

五、图书资料借还制度:

1、借还书时须持本人借阅证、办理有关手续,不得代理。
2、本校正式教职工每人可借12册(借满总册数)书刊,借书权限为:非文学类(专业书)10册120天,文学类2册30天,过刊合订本2册60天,外文原版书2册120天;各类书刊可续借一次。
3、学生每人可借5册图书,借书权限为:非文学类3册30天、文学类1册15天,各类书可续借一次。
4、图书借出1日方可办理还书。
5 、教工、学生借书超期,均按每册每天0.10元收取超期罚款。
6、读者借到书刊后应当面检查,如发现污损、缺页等情况应立即让工作人员加盖印记,否则责任自负。
7、大型工具书、大词典(辞典)、大百科全书等不宜公开流通的图书,不经馆长批准,不外借;单册定价超过200元的图书,学生需凭“设计(实习)任务书”和借书证方可借阅。
8、已建立资料室的单位,可申请办理单位借书证借书。所借图书由资料员统一管理和归还。
9、如有特殊情况,本馆有权将借出的图书资料随时收回。

六、期刊阅览室管理规则:

1、阅览室内书刊只供本校师生开架借阅,概不对外,读者不要把非本室书本、报刊带入;
2、本室公开陈展的书刊,实行押证借阅,读者只能凭借阅证借阅,证件不准转借,违者取消借阅资格或处5元内罚款; 。
3、选择书刊要轻取轻放,每人只限一册,阅毕请完好归架,不准将书刊私自带出室外,违者处5元内罚款或取消借阅资格;
4、读者入室应讲文明礼貌,不得穿裤头、背心、拖鞋进入阅览室,自觉保持室内安静、清洁,禁止吸烟、乱扔果皮纸屑、抢占桌椅及大声喧哗,劝阻不听者、请出阅览室或处5元内罚款;
5、读者应爱护书刊,不得在书刊上涂画、圈点、折叠、污损等,撕页按窃物处理,书刊丢失查明原因,违者按馆订制度处罚;
6、长室内报纸实行开架阅览,每次仅限一种,阅毕请自觉归还。

七、图书馆义务管理员制度

    为实现高校图书馆的教育和信息功能,充分发挥“第二课堂”的作用,给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优质服务,提高学生在综合素质,特实行本制度。
(一)义务管理员的招聘与管理
1、图书馆从每届新生中统一招聘一批义务管理员(一般为住校生,特困生优先,班干部不得担任义务管理员),工作期限为一年。
2、义务管理员分配到各个岗位以后,有一周的见习期,见习期间需每天到馆并完成工作任务,期满合格即成为正式义务管理员。
3、对义务管理员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,日常工作由各岗位负责人安排并作好考勤和工作记录。
4、正式义务管理员要持证上岗,要熟悉馆内有关制度并能熟练掌握工作情况,无证上岗视为违纪。
(二)义务管理员的职责与义务
1、每周要到馆值班两次,要按时到岗,有事要请假。
2、值班时间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,不得到处窜岗。
3、工作内容:卫生、整理上架图书、库内巡视以及老师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4、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在同学中树立遵纪守法和学习的榜样。
5、与老师保持沟通,不清楚的事情要请教老师,不得自做主张,徇私舞弊。
(三)义务管理员的奖惩与待遇
1、正式义务管理员凭上岗证、借书证,可以增加一倍借阅权,此项权利使用期为一年。
2、每学期以考勤和工作记录为基础,结合老师的推荐意见,对优秀义务管理员实行奖励。
3、多次违反规章制度,屡教不改者,将被取消义务管理员资格和待遇。
4、工作不够一年,中途离退者,取消义务管理员资格和待遇。
5、工作期满一年,每人需写出一份工作总结,经考核合格,发给“义务管理员荣誉证书”。







中国·河南 河南城建学院图书馆      邮政编码:467044 
电话号码:0375-2089113   电子邮件: tsg@hncj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