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是我校公共学习场所与文明窗口,每位读者都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,并维护其良好的环境和秩序。因而特制定以下行为规范:
1、本校师生凭本人的有效借阅证或胸卡、学生证等入馆,进入书库、阅览室须出示本人借阅证;校外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入馆。各种证件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2、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着装整齐,禁止穿背心、运动短裤或拖 鞋入馆。
3、保持图书馆安静,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。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接听电话。
4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吸烟、用火。
5、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,乱仍废弃物,禁止在馆内进餐、吃零食等。
6、爱护馆内设备设施,严禁随意涂抹、乱贴乱画和破坏设备。
7、维护馆内秩序,不抢占阅览座位,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。
8、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门卫和馆内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9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,并按图书馆或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,并按图书馆或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